1.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人字第 1000013873 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四日客家委員會客會人字第 1050014493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客家委員會客會人字第 1050014493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十二日客家委員會客會人字第11400011582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二月十二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