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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獎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3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客會法字第1010002369號令
法規體系: 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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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099000328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二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1000006159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第 4 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十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法字第 101000236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 點、第 4 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獎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新名稱:客家委員會獎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