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傳習補助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8 月 2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10 月 06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
發文字號: 客會文字第 1050014630 號令
法規體系: 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098000860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1000001420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十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法字第 101000236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傳習補助作業要點;新名稱: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傳習補助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1020020240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六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1050014630 號令發布廢止;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