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0930011198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新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一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0940009478 號令修正發布第 12 點規定;並自九十四年十月十七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09500090682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九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二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099000379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 點、第 9 點 、第 11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十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法字第 101000236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部分規定;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新名稱: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
8.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九月十五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1040014145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二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107000319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