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20001206 號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三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30010363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40010267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獎助客家研究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新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獎助客家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500101506 號令修正發布第7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七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600073422號令修正發布第8 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70010108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十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法字第 101000236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8 點;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獎助客家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新名稱:客家委員會獎助客家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綜字第 1010009042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第6點、第7 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三十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綜字第 1030010288 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第7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綜字第10960007871號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1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七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綜字第11060000561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