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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客家基本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1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2051號 令
法規體系: 客家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立法理由: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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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900017991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5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00109431 號公告第2 條第 4 款、第 6 條第 1  項所列屬「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改由「客家委員
會」管轄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1205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 21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