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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客會法字第09600005582號
法規體系:
客家委員會法規會
圖表附件:
附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政府資訊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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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法字第 0960000558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00109431 號公告本
標準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變更
為客家委員會,第 3 條第 1 項之附表、第 8 條所列主管機關掌理
事項,改由客家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