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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1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客會法字第09600005582號令
法規體系: 客家委員會法規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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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十日客會法字第 0960000558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00109431 號公告本標準之主管機關原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變更為客家委員會,第 3  條第 1  項之附表、
   第 8  條所列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改由客家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