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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督導評核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3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0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客會法字第1010002369號令
法規體系: 客家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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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綜字第 0950002133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十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法字第 101000236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 點、第 3 點、第 4 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督導評核要點;新名稱: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督導評核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