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92年4月18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20002402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
2.中華民國93年3月30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30002874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
3.中華民國93年7月1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30005448 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6 點
(原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設施興(修)建計畫」作業要點;新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94年12月5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籌字第 0940001595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8 點;並溯及自中華民國94年9月1日生效
5.中華民國95年3月15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籌字第 0950000449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 點、第4 點規定
6.中華民國95年10月23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籌字第 0950009032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
7.中華民國99年3月11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籌字第 0990002905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
8.中華民國99年11月24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籌字第 0990014389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00年1月1日生效
9.中華民國101年2月10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法字第 101000236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點、第6點、第12 點規定;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作業要點;新名稱:客家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作業要點)
10. 中華民國104年2月26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104000303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5 點
11. 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產字第 1050005159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點
(原名稱:客家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作業要點;新名稱:客家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生活及產業環境營造計畫作業要點)
12. 中華民國106年9月8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產字第 1060012992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
13.中華民國108年11月12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產字第10866019011號令修正,並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日生效
(原名稱為:客家委員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生活及產業環境營造計畫作業要點;新名稱:客家委員會客庄創生環境營造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14.中華民國109年1月13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產字第10866023351號令修正部分規定
15.中華民國114年11月20日客會產字第11466008962號令修正第9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