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八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90)台客會文字第 0
600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十五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91)台客會文字第 0
910000521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
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五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台(九一)客會企字第
0910003455 號函修正發布
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五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台(九二)客會文字第 0
920001424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
5.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0950003809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7、10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八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0990004029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09900
16599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7、10 點條文;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
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十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法字第 1010002369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5、10、11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
效
(原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新
名稱: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十九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文字第 1030007939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111年11月8日客會傳字第11168004782號令廢止全文,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