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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獎助客家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
歷史法規:
民國 95 年 11 月 22 日
圖表附件:
行政院公報.pdf
七、獎助金撥付方式: 獲選之申請者於接獲本會書面通知一個月內,檢具有指導教授、口試委員簽署之論文 (平裝十三冊、精裝五冊)、論文光碟片二片、三千字論文精要、收據(如附件二)及授權 同意書(如附件三),向本會申請撥付獎助金,逾期者,本會得撤銷獎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