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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2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客會綜字第11160013332號 令
法規體系: 客家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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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九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50001162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三十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6000798
  4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7000928
  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7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80005
  167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四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90006
  117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4、12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十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法字第 1010002369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6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新名稱:客家委員
  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一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綜字第 1010018232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十六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綜字第 105001185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1~5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109年10月6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綜字第10960012221號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112年2月7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綜字第11160013332號令修正第3點、第7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