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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補助大學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3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6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客會綜字第10960002721號令
法規體系: 客家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全文檔案: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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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20002
  2101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30008
  900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8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40009
  8612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8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500
  101504  號令修正發布第 7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十七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6000766
  12  號令修正發布第 2、3 點條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70003329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7、8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四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會企字第 0990006750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十日客家委員會客會法字第 1010002369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1、5、7  點條文;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補助大學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作業要點
  ;新名稱:客家委員會補助大學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作業要點)
9.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十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綜字第 101001150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3、8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10.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八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綜字第 1020013431 號
    令修正發布第 7、8 點條文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十五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綜字第 103001324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
12.中華民國109年6月10日客家委員會客會綜字第10960002721號令廢止